本报讯 昨日,记者从海宁市教育局了解到,海宁市2013年省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政策已经出台,与去年我市有海宁市高级中学(华师海宁)和海宁市第一中学两所学校进行定向招生不同,今年仅有海高一所学校,定向招生名额为210名。
“全市23所初中学校定向推荐273名考生,在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后,择优录取210名考生。”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各校根据定向招生的规定和学生自愿申报的情况,按照相关实施办法和推荐方案,综合评定,确定推荐人选,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三天后,在5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。
同时,我市今年高中招生办法也已出台。据悉,今年我市高中招生录取依旧分为五个批次。
提前批为海宁市高级中学(华师海宁)自主招生120名、定向招生210名,海宁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80名,宏达高级中学自主招生80名;
第一批为海高正取生(含特长生)282名、三限生68名;
第二批为一中正取生(含特长生)568名、三限生72名,宏达高中公费生40名、自费生(与第三批自费生合计)350名;
第三批为海宁中学、南苑中学、紫微高级中学的正取生(含特长生)分别为540名、270名、450名,三限生分别为60名、30名、50名。
第四批为本市中职类学校招生,人数为2655名,招生办法采取自主招生与统一招生相结合的办法。
据介绍,初中毕业生升学均须填报志愿,由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各校的招生计划自主选择,考生在初中学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,志愿一旦确认,一律不得修改。
与此同时,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是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,根据学生的志愿、学业考试成绩,进行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,同时,为方便考生填报普高志愿,将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段的人数情况,而公布成绩时,也将向考生本人公布其在并列人数中的名次。